如何评价明末将领毛文龙?

作者:读历史 目录:文史百科  时间:2020-08-18 

  毛文龙是明后期辽东战争中的重要人物。他于天启元年(1621)以都司职受巡抚王化贞命,率兵约二百,船三艘,沿辽东半岛沿海诸岛收降辽东逃民。途中得知镇江(今丹东)城守空虚,与镇江中军陈良策通款,良策夜擒守将佟养真以献,毛文龙被授副总兵。后入朝鲜,复移驻位于鸭绿江口东南的平岛(今椴岛),改名为皮岛(又称东江),陆续招抚辽东流民数万于岛上,军势大增,成为联络朝鲜、骚扰后金的一支重要力量。由皮岛就近可由陆路北上威胁时已成为后金首都的沈阳,可以牵制后金过辽河西攻宁远、锦州、山海关,故朝廷亦倚重其师。崇祯二年(1629)六月,辽东督师袁崇焕数毛文龙十二大罪,请尚方剑斩其于双岛(今旅顺附近)。同年十月,清兵自大安口入,直逼京师,时论多以为此乃毛文龙被杀后失却牵制所致,加之袁崇焕受清反间,崇祯误认其通敌,于十二月逮之下狱。

  对毛文龙的评价在其生前就莫衷一是。由于他投靠魏忠贤,天启间朝论多赞之。崇祯登基后,弹劾纷起,指责他虚功冒饷,跋扈不臣,毛文龙上疏抗辩,朝臣中也有人为他辩护,如兵部屯田司主事徐尔一就愿以三子一孙保毛文龙忠直。(1)毛文龙被斩,“帝骤闻,意殊骇,念既死,且方倚崇焕,乃优旨褒答。”(2)朝中多快之。至清兵入大安口,威逼京师,舆论又多认为若毛文龙在,必能蹑后牵制,清兵断不敢千里奔袭,渐以文龙死为冤。

  袁崇焕被逮后此论益坚,多以为袁崇焕为践五年复辽之誓,暗与后金议和,后金约以诛毛文龙后即退兵,袁崇焕由此上当。此论于当时及清初颇为盛行,谈迁《国榷》即主此说。

  《明史》于毛文龙颇多指责,但对其被杀亦稍以为冤。

  《辽海丹忠录》与《镇海春秋》两部时事小说正作于袁崇焕被逮后,舆论偏向毛文龙之际。两书都把毛文龙看作是明廷海上城,把他塑造成集忠、勇、智于一身的一代名将,认为袁崇焕出于私人利益,为实现与后金的和约而杀了他,后金兵入大安口正是毛文龙被杀后的恶果,作者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毛文龙辩冤。弄清毛文龙的历史真相,于正确评价这两部小说及深入探讨特定条件下作者的心态及创作方法至关重要。

  吴晗曾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其与《满文老档》为研究者提供了传统史料之外的新的资料。这些资料显示,毛文龙在皮岛可谓劣迹斑斑,其恶与《明史》所载袁崇焕斩毛文龙时数其十二大罪大致相合。概而言之,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一、投靠魏忠贤;

  二、独霸一方,不受节制;

  三、虚功冒饷;

  四、自为盗寇;

  五、威逼朝鲜;

  六、私通外番。除私通外番外,对其他几方面研究界异议不多,这里就私通外番略作说明。

  《满文老档》载有七份毛文龙与后金书信,研究者视为毛文龙通敌的铁证。毛文龙通敌为不移之论,(3)但有几个问题需要细审:一、他通敌的目的不是投降而是扩大自己的势力,妄图建立自己的独立王国。二、由此,他与后金有一定的利益冲突,时有袭击后金后方,杀良冒功之举。三、关于袁崇焕是否因发觉毛文龙通敌而斩之,《满文老档》、《李朝实录》所反映的情况与《明史》不尽一致。前者表明,明朝驻朝鲜使臣曾接到密报,金使可可孤山被带到北京后亦曾泄密,明廷是了解实情的,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动因也是刘兴祚的直接告密。但《明史 袁崇焕传》在数毛文龙十二大罪中,有“擅开马市于皮岛,私通外番”之条,此罪列第五,并非首罪,审其意,私通外番之实为擅开马市,非降敌叛国。

  《满文老档》的发现在《明史》修成之后,修史者或未掌握这一情况。毛文龙被诛后刘兴祚(刘爱塔)被袁崇焕任命为四协统领之一,刘以一新降之将(刘逃至皮岛在崇祯元年九月)而受重用,非有大功不可,其向袁崇焕告密或实有之。四、崇祯二年(1629)十月后金兵入大安口,到底是不是毛文龙被杀后失却牵制所致,目前研究者尚未有明确结论,这关系到揆理度势,毛文龙即使有通敌迹象,当时该不该杀的问题。《明史 袁崇焕传》认为文龙伏诛后,饷银虽增,“然岛弁失主帅,心渐携,益不可用。”又曰:“文龙既死,甫逾三月,我大清兵数十万分道入龙井关、大安口。”颇以文龙伏诛为后金兵入侵的前因。毛文龙把与后金的通款付诸实践的到底有多少,在通敌的同时还有没有牵制之力,尚需探讨。

  毛文龙在皮岛所为,《明史 袁崇焕传》的评价大体恰当:“顾文龙所居东江,形式虽足牵制,其人本无大略,往辄败衄,而岁糜饷无算;且惟务广招商贾,贩易禁物,名济朝鲜,实阑出塞,无事则鬻参贩布为业,有事亦罕得其用。”当然,他虽劣迹斑斑,也不必全盘否定,周文郁《边事小记 毛大将军纪略》谓毛文龙“顾丙寅(天启六年,1626)以前,则功浮于过也”,丁卯(天启七年,1627)灯节前,后金攻铁山,文龙幸免,“奴复破

  朝鲜黄海等四道,自是知龙不能大有为,龙意气亦从此尽灭,凡诸情事,不无虚饰。自丁卯后,则其过浮于功也。总之,其人不学无术,且不置一正人于左右,雄视海外,夜郎自大,信口而谈,不识忌讳,其迹固有可诛者,惟是赤手创东岛,不二三年间,有众数万,招摇偷劫,亦自成其一种伎俩,设当日姑且置之,未辄有害。”周文郁为袁崇焕部将,对袁被逮杀颇以为冤,为时论中不多见者,但观“设当日姑且置之,未辄有害”之论,虽以袁为冤但不以杀毛为快,则态度尚属客观,他虽不知毛文龙通敌之情,但划其功过于前后两段仍有可取之处。

  我们再看小说所写。《辽海丹忠录》为毛文龙辩冤的态度十分明显,常针对“诬陷”展开情节和发表议论。创作方法上与《魏忠贤小说斥奸书》类似,回目下标明起讫时间、奏疏、战利品数等史料较多,史传色彩较浓。《镇海春秋》史传色彩略淡,小说成分增加,多推测、点缀类描写。不过两书都旨在歌颂毛文龙,在史料与艺术的处理上基本相同,这里择其大要,具体看一下小说是如何把毛文龙塑造成一位抗敌英雄及其与史实的反差。

  一是对功绩的夸大与渲染。毛文龙白手创皮岛并以之为据点,曾多次袭击后金,也取得了一些胜利,这些胜利成为小说铺排的重点。

  镇江之役可谓毛文龙初出茅庐第一功,由是役而授副总兵,奠定了他以后军事生涯的基础。《辽海丹忠录》所述战斗经过与《边事小纪》所载大体相同,唯写毛文龙率兵攻镇江与史不符,实际是陈良策自擒佟养真以献,后发现文龙船仅三只。小说渲染战斗过程,认为乃以少胜多、气夺敌胆的夜袭奇功。此役于辽东屡败之余自然鼓舞人心,但过早暴露目标,破坏了熊廷弼三方布置策略,“王化贞自谓发踪奇功”,而熊廷弼视为“奇祸”。(4)

  后努尔哈赤派兵镇压,民人遭屠,损失惨重,当时即有人非之小说第十四回载:“镇江复陷,有人道毛文龙贪功生事,贻害一城。”但作者坚持认为其势足以夺敌胆,引叶向高、董思白褒文龙疏,为其颂功。总之,小说于此役过程描写尚属客观,评价则有偏颇,然亦时论之一种。

  镇江之役后,毛文龙躲于朝鲜义州之宣川。天启元年十二月,后金军暗渡鸭绿江,偷袭毛文龙部,“贼兵如飙至风过,奄至林畔,文龙脱冠服混兵士中仅免……贼乱斫,文龙手下汉人皆延颈待戮。”(5)朝鲜备边司议此役曰:“毛将所为,不思甚矣。贼冲宣川,不过数百骑,曾不能发一箭,骈首就戮。”(6)《辽海丹忠录》于此败绩尚未否定,但述毛文龙与家丁“无不以一当百,杀死奴兵数百。”奴兵追于后,他反身冲向奴兵大队,“将为首的砍死了百数”,又从后掩杀,后换穿家丁王镐衣冠逃脱,于败中犹见勇武形象。《镇海春秋》第十回述此战,毛文龙脱险更具传奇色彩,言奴兵二万来围,部将丁文礼、刘可伸先后假冒毛文龙被杀,逃至林畔地方,五千南兵(明朝军队)至,杀奴兵二千有余,以五千人杀退二万人结束。两书对林畔之役的规模都作了夸大,都把毛兵说的英勇善战,与朝鲜方面的记载正相反。

  为解决粮食及生活用品问题,毛文龙在皮岛屯田通商,请开海禁,允许商船往来于皮岛与大陆间进行贸易。对于屯田,异议不多,对于通商,小说与史料有不同记载。《辽海丹忠

  录》第十六回写毛文龙认为通商于军民、商贾两便,可以互通有无,减轻朝廷压力。买卖时“凡是交易的,都为他平价,不许军民用强货卖,又禁岛民诓骗拖赖,那些客商哪一个不愿来的。”《镇海春秋》第十二回对通商亦赞赏有加。小说作者所见材料,大概只有毛文龙乞宽海禁之疏,事本有之,但细节显然出于想象虚构。史料中的毛文龙对商贾绝无如此友好。朝鲜记载:“毛都督于岛中接置客商,一年收税,不訾累巨万云。若使都督不尽

  入己,其补军饷,岂浅鲜哉。”(7)袁崇焕数毛文龙十二大罪中有“自宁远还,剽掠商船,自为盗贼”(8)条。《明史》指责他“且惟务广招商贾,贩易禁物,名济朝鲜,实阑出塞。”(9)

  天启二年三月,朝鲜宗室李琮杀国王李珲自立,上表请明廷册封,朝论或封或讨,毛文龙上疏请封以固后方。就当时形势而言,承认李琮的合法性予以册封为上策,后来朝鲜也确实改变了两端外交之策而一意助明,毛文龙的意见是正确的。《辽海丹忠录》第二十二回赞扬毛文龙处理此事不贪不霸,能从朝廷大局出发,不怀个人私利,事实上他以后常以此要挟朝鲜,动辄说“国王册封,实赖我力”(10),“既封之后,忘我大德”(11),《

  镇海春秋》第十四回更把这一功劳归于毛文龙之弟毛仲龙,说他恰遇兵部议其事,遂发表高论,主张册封朝鲜。此事非兵部所应主议,作者编造之迹明显。此回还写李琮夺位后李适叛乱,毛文龙差四将讨伐,败之,而朝鲜《备边誊录司》载:“顷见都督咨文,欲发兵二万以助讨逆。虽因贼已败散,未果出兵,而为我国助顺之意,不可不谢。”毛文龙并未出兵。小说写毛文龙请册封事基本得实,但过于突出他于此事的作用。写败李适为顺势发

  挥,但也可能是毛文龙冒功上报朝廷而误人视听。

  毛文龙在通敌的同时,曾有两次将敌使献于朝,一次是天启六年五月(使者抵达皮岛在七月初二),努尔哈赤及李永芳分别写书招降毛文龙,毛于十二月将使者并书信一齐解交朝廷,朝廷下旨嘉奖,封左都督。(12)此前毛文龙与后金已有接触,朝鲜方面及登莱巡抚皆有所察觉。(13)第一次宁远之役(天启六年正月)后,朝臣多劾毛文龙糜饷冒功,无牵制之能,议欲将其移镇内地,毛文龙解使献书可能想借此息议,巩固地位。第二次是崇祯元年五月初,后金派可可孤山及马通事一行人来皮岛议和,毛文龙杀马通事,可可孤山由户部来岛发饷官员带回。毛文龙向皇太极写书解释此事说:“其时汗所遣使臣,误入户部,使臣及所携礼物,尽被擒获,解往京都,不佞闻知此,遂连夜潜入赴京,贿银四万两,始获赦死,养之于内地。”(14)次年三月在皮岛帮毛文龙通敌的王子登致书皇太极说及此事:“汗止知马通事之见杀及送阔科(即可可孤山)往北京,不知其事皆由彼二人之过所致矣。马通事来时,于途遇六、七人逃来,不思己为前来议和,便射死一人,斩杀一人,余众败走……败走之逃人来岛,在毛文龙之衙门遇见马通事……遂擒之,往告毛文龙,毛文龙反打逃人……逐出之。其人至户部门前喊冤,遂擒马通事以去。因马通事嫉妒阔科,任意妄言,毛文龙知其言不善,故杀之,并将阔科送往帝京……谁知阔科与黄户部到北京后,告知毛文龙与汗礼尚往来不断等语。科道各员闻知,俱奏疏称毛文龙欲亲帝国,设计谋叛,事已属实,至今尚未议毕等语。”(15)可见,杀马通事及解阔科完全是阴谋泄露后的灭口掩饰行为,阔科也果然没有被杀,《辽海丹忠录》第三十二回交代说:“法司见他(可可孤山)人物整齐,又晓得中国语言,题本乞留他不杀,以便详问奴中事情。”后来换俘得释.....回末评说:“烈士断无二心,即缚送孤山,亦非奇事,然亦聊解通夷背国之疑。”《镇海春秋》第十六回述由朝鲜逃至后金的李适献计,勾结朝鲜义州节制使王化围攻皮岛,李永芳为抢功,写书给毛文龙劝降,毛文龙见书大怒,绑来使送京,书信内容及来使姓名不详,大概是天启六年事。作品未述杀马秀才及解可可孤山进京事。小说所据主要是毛文龙的奏疏,作者不可能了解他通敌的情形,况且第一次解使还得朝廷嘉奖,对他的举动认为是忠贞不二的表现,是很自然的。

  类似的典型情节还有为毛文龙至登莱强行索饷辩解,写他蔑视魏忠贤塑像等。

  二是虚构了不少情节来为毛文龙贴金。如在大大小小的战争场面中,毛文龙无不英勇善战,智谋过人,常以少胜多,即使事实上惨败如铁山之役(即云从之役),在小说作者笔下也经过苦战挽回局面,且能乘胜追击、大量歼敌。毛文龙时时都以国家利益为重,只要后金兵过河西,马上派兵捣巢以扰乱其后方。对军士体贴关心,对百姓爱民如子。遭到非议时忍辱负重,做实绩以表忠心。为赞赏毛文龙,甚至写神也保佑他,《辽海丹忠录》第十八回、《镇海春秋》第十二回写因潮落船搁浅,危急间毛文龙对天祷告,果然潮涌得脱险境。这些情节都属于度情虚构,尽管小说的艺术形象与历史人物毛文龙正好相反,但小说并非随意揣测,主要情节都有毛文龙的奏疏及圣旨、廷臣议论为据。《辽海丹忠录》对毛文龙历次战斗所获战利品开载较详,与《东江遗事》卷上《援辽功绩》(注明为明末档案)所载多相合,非漫笔虚构,甚至像奸细行刺、温元帅保护这类不稽之谈也采自奏疏。(16)毛文龙被诛后,其子毛承斗为洗父冤,曾辑《东江疏揭塘报节抄》,有崇祯二年刊本,也足以影响舆论。皮岛孤悬海外,信息不易通,对所为不法事毛文龙又多掩饰,其为忠臣,不但小说作者深信不移,朝臣也有坚持此议者,就当时看,也可以说是一种真实。

  毛文龙原籍山西,寄居杭州。(17)陆云龙兄弟也是杭州人,但《辽海丹忠录》为毛文龙辩冤主要不是出于同乡之谊,我们从作品中看到更多的是作者的公心。首先,从主题看,作品着力塑造的毛文龙是一个忠直报国、智勇双全的形象,并不为作者的私利而设。其次,从作品叙述上看,作者并非一味地突出毛文龙,而是把他放在整个辽东战争的背景下来叙述的,作者的着眼点首先是整个战局而非一人之荣辱,对个人的评价是建立在战?基础上的。《辽海丹忠录》开头先用五回的篇幅描述了毛文龙率兵下海前辽东战局的发展,以后也经常夹叙宁、锦方面的战势。作者对毛文龙的辩护不是仅仅停留在主观想象上,而是根据客观情形加以分析,如第三十五回述朝臣议论毛文龙糜饷、冒功、树恩朝鲜、尾大不掉等不测之事,作者据形势一一加以批驳。虽然史实正与作者持论相反,但出发点是可取的。作者虽力赞毛文龙的牵制之功,但并未夸大到左右整个战局的地步,第四十回回末评论认为“辽事垂成而败者四”,毛文龙被诛只是其中之一。再次,从对袁崇焕的态度也可以看出作者的公心。当时对袁崇焕的评价往往是诛毛与通敌并为一谈,扬毛必要抑袁,但小说作者对袁崇焕的评价比较公允,第二十八回述其简历,称赞他“是个有胆力的人”。在宁远之役中,凸显了其慷慨赴敌的报国豪情,作者虽痛惜他为自专其绩而通敌诛毛,但并不为他的被逮幸灾乐祸,第四十回回末评说:“谱督师就逮以快忠魂,犹是世俗报复之见。”作者立意并不低俗。作者出于公心对毛文龙的辩护与那些为自己争功,为门户攻讦、漫诬他人而做小说(如《征播奏捷传》、《放郑小史》、《大英雄传》等)有本质区别。

  时事小说的特征之一是真实性,《辽海丹忠录》与《镇海春秋》正违背了这一原则,但作者的所凭有据、出于公心仍可以看作是特定情形下对“真实”的反映。就作者的创作动机、所依据的材料而言,并没有违背真实性原则,它们仍可被视作时事小说。附带谈一下《樵史通俗演义》中对毛文龙的描述。小说第二、三回述毛文龙事,态度与上述两小说截然不同,说他“平时好为大言,没甚本事”,“原是个游手好闲的人,干得其事”。厚贿魏忠贤得封副总兵,“便是毛文龙无勇无谋,专一冒饷冒功的人,常常受了他貂鼠人参黄金白银,便请封就封,乞饷给饷,求赏便赏。还要借他报捷的假功,自己加封荫子。”厚贿魏忠贤事基本符合史实。又说他不拜魏忠贤为父:“且说毛文龙只有一件好

  处,文武官员好些拜魏忠贤为父,自家做干儿子,他只是不肯,常道:‘他在朝里做半朝天子,我在海外做岛中天子。我进贡他些罢了,为何平白地做儿子起来,不替杭州人争气

  ?’因此屡屡报功,也只升得总兵,不曾就加都督、赐蟒玉,与他一品服色。”这恐怕是作者的推测之词,毛文龙官至左都督,又持尚方剑,《明史 袁崇焕传》载袁数毛十二大罪中,就有“拜魏忠贤为父”一条。毛文龙杀劝己为正的王一广、亲弟弟毛云龙,其他资料不载,孟森先生以为此事必有。(18)本书虽仍把袁崇焕被杀与其通敌、诛毛联系在一起,但对毛文龙的评价已有根本变化,这主要是因为时日既久,其不法事已渐被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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